公示公告 >> 返回 您當前所在位置:首頁 > 為您服務 > 公示公告 > 正文

2017年公交IC卡退款公告

更新時間:2017-02-09 17:33:58點擊次數(shù):6312次字號:T|T

我公司始終堅持“一切為了乘客”的服務理念,站在政府高度謀事,站在乘客需求做事,為從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月8日公交免費乘車期間已充值未使用完的月票辦理退款手續(xù)。此次充值的成人月票卡(B卡)達12653張,學生卡(C卡)21652張,總計約34305張,涉及退款金額約達60萬元。我公司同時開啟四個退款窗口方便乘客退款。

具體退款事宜如下:

一、退款范圍:2016年11、12月份及2017年1月已充值的成人月票卡(B卡)及學生月票卡(C卡)。

二、退款時間:2017年2月15日---2月24日。

早8:30---晚17:30

三、退款地點:裕華東路1209號公交總公司一樓大廳。

四、退款方法:

通過查詢乘客11月份月票的剩余次數(shù)以成人月票卡每次0.5元、學生月票卡每次0.25元計算來退還11月份月票余額;12月份充值的按全額退還;1月份月票的剩余次數(shù)如果大于26次,按26次計算退款金額,小于26次的按實際次數(shù)計算退款。

對于退還金額的返還,可以采取以下方式:

1、直接退還乘客現(xiàn)金。

2、以10的整數(shù)倍充值電子錢包金額,剩余零錢退還乘客現(xiàn)金。

3、由乘客補齊月票金額后,充入下一月份月票,只能充值下一月份月票,不能隔月充值第二個月份月票。

五、注意事項:

1、退卡時需攜帶乘車卡及辦卡身份證或戶口本。我公司查詢卡內有效數(shù)據后方可退款。

2、已辦理掛失補卡或退卡手續(xù)的卡不能再辦理退還月票余額手續(xù)。

3、乘客按規(guī)定時間退款,過期將不在辦理此項退款手續(xù),視同自行放棄。

(編輯:service)
欄目導航

保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
-----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裕華東路1209號

-----郵編:071000

服務監(jiān)督電話

-----電話:3010111